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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題記]
原先的╔::請認明商標::㊣萎陰留言版®::╗超過言論尺度

言論尺度就是拖曳瀏覽長度啦,眼下巳經太長,吾愛motyxor跟咱說:
『長不一定卡好‧查某人應該愛知影這款的道理』
玆忍痛讓他長到那里‧另闢雞個第2版子。
本版子從此置頂。咱初將發表日期訂在1947-02-28,儲存后,竟被彙整到2004‧6月第1篇;修改為2047-02-28,貼出來1看,卻給新浪馬麻神不知鬼不覺地纂改為1970-1-1。此1靈異事件,於光輝新浪史上,首見於某魔耳人,嚇得他火速隱藏部落………。
12-13註:發現此文竟也置於別人聯播的頂,為免造成不必要困擾,將時日改啦。
附\蜘蜂聯姻《第二版》:::刪於十二月十三夜

蜘蛛感到很不滿意,問他娘:「為什麼讓我娶蜜蜂?」
蜘蛛的娘說:「蜜蜂是吵了一點,但人家好歹是個空姐。」


蜘蛛說:「可是我比較喜歡蚊子耶。」
蜘蛛的娘說:「莫再想那個護士了,打針都打不好,上次搞到娘水腫……」
蜜蜂也很不滿意,問她娘:「為什麼要我嫁蜘蛛?」
蜜蜂的娘說:「蜘蛛是醜了一點,但人家好歹是搞網路的………」
蜜蜂說:「可是人家比較愛螞蟻ㄚ……」

蜜蜂的娘說:「別再提那瘦巴巴的工頭啦,整天扛著東奔西跑,連台貨車都沒有……」
蜜蜂說:「那隔壁村蒼蠅哥也不錯……」

蜜蜂的娘說:「他是長得蠻帥,但總不能揀個挑糞的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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